投资表现
基金资料
业绩情况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相关资讯
农银成长(660001)公告正文
农银成长: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2号)
公告日期 2009-09-19 来源 巨潮网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11日证监许可【2008】784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8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3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2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第九部分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40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41
第十一部分基金托管..............................................................................................42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销售..........................................................................................43
第十三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4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业绩............................................................................................5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财产..........................................................................................60
第十七部分基金资产估值......................................................................................62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9
第十九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71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4
第二十二部分风险揭示..........................................................................................78
第二十三部分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81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摘要..................................................................................83
第二十五部分托管协议摘要................................................................................100
第二十六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
第二十七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0
第二十八部分备查文件........................................................................................121
1 2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发售公告:
指《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招募说明书》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3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人: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人;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4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发售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5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6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和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7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人:孙昌海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
103,333,334
51.67%
CAAM(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计
200,000,001
100%
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已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
8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ean-Yves Coli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1990年加入Caisse Nationale de Crédit Agricole,历任资本市场部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1997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风控绩效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合规部负责人。
许红波先生:董事,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近15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任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年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
陈基华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1994年起先后担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沙特阿拉伯ALJ(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及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总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票据营业部总裁。
季立刚先生:独立董事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曾长期担任上海市复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先后在德国康
9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斯坦茨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孟焰先生:独立董事
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1982年起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曾担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Michael Pettis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MBA。曾就职于Manufacturer Hanover Trust、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并曾在Bear Stearns 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及负责人。曾先后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公共事务学院和商学院,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全职访问教授。 2、公司监事
唐建邦先生:监事会主席
博士、研究员。1970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科技部、信息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的领导职务。1998年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0年至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国际协调发展部负责人。
毛远建先生:监事
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人事部副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于意女士:监事
管理学硕士。2002年4月-2004年7月就职于上海银行,先后在资金财务部和国际业务部任职; 2004年8月-2007年8月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工作,担任运营部主管。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燕斌先生:监事
10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1997年7月-1999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工作,担任法律顾问职务;1999年7月-2002年4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工作,担任高级经理助理;2002年7月-2007年9月在上海华虹有限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红波先生: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进入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先后任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处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Laurent Tournier先生:副总经理
管理学硕士。1987年至2000年担任摩根大通银行欧洲结算系统公司北美地区公关经理、北亚地区销售和公关经理、副总裁。2000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历任东方汇理银行(香港)项目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巴黎)托管部业务发展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年3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9年8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昌海先生:督察长
11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融学硕士。1998年9月起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2001年3月起任上海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起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8月至2008年1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栾杰先生:投资总监
13年证券从业经验,6年基金管理经验。曾担任华宝信托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2003年6月至2007年8月担任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担任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6月至同年8月担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8月起任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曹剑飞先生:基金经理
统计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具有6年的证券业和基金业从业经历。历任长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分析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华宝兴业先进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8月起任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成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栾杰先生,公司投资总监(简历同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郝兵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具有6年基金业从业经验。曾担任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信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担任泰信先行策略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中信经典配置平衡型基金投资经理。2009年6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雪桂女士,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具有6年证券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光大证券研究所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和国信证券研究所联席研究总监、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12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13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格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的成熟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科学有效、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从组织制度上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第一道防线:员工自律、自控和互控
直接与客户、业务系统、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接触的岗位,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原则上由其上级主管履行监督职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第二道防线:部门负责人自律、内控和部门之间互控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自律的基础上,检查各类风险隐患,规范业务流程,落实内控措施;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公司设立独立的研究、投资、交易、运营清算等部门,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3)第三道防线:风险控制部的日常监督
风险控制部在运营总监的直接监管下独立运作,并具备自有的技术及应用程序。风险控制部门在管理层的协助下,与监察稽核部紧密合作,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修正措施,确保公司业务行为遵守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
风险控制部参与到基金运作的不同阶段,可随时获取所有投资组合的信息。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者,对各自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必须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流程和限额,认真配合和支持风险控制部的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的风险信息向风险控制部报告。 14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控制部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业绩和风险回顾。分析基金的阶段表现和相应风险,报告使用的主要指标包括波动率(σ)、半方差(Semi-Variance)、贝塔(Beta)、跟踪误差(Tracking Error)、久期(Duration)、在险价值(VaR)等。投资组合的审核记录将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呈报。投资组合的审核确保向客户介绍的投资程序能正确落实。
(4)第四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法律监管和定期内部审计,进一步降低公司和公司旗下基金面临的各种风险。同时,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控制部和监察稽核部提交的各种风险和稽核内审报告进行审议,确保各项控制制度和控制流程的有效执行。
2、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审核公司总体人员编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负责
15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就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规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程、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3)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4)内部控制活动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16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建立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6)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7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489.94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08年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总资产排名位列第66位,一级资本排名位列第54位。截止2008年末,交通银行总资产超过人民币2.6万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4.23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军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副总经理、行长,交通银行总稽核、董事、常务董事、执行董事、副行长;2006年9月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18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王滨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主管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06年1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
谷娜莎女士,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信托部代理业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规划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内控巡查处处长;2001年1月任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8年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2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建信优势动力封闭、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荷银成长股票、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泰达荷银稳定股票、泰达荷银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四千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9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监察守则》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20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21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联系人:沈娴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http://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22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顾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23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24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网址:www.96598.com.cn 25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21-68801217
传真:021-68801119
联系人:张勤
客服电话:020-96210
26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网站:http://www.axzq.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吴军娥
经办律师:吴军娥、毛慧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谢英峰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李健 27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08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84号文件核准募集。
一、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
基金类型:股票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参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相关公告)。
四、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的认购时间安排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确定,并在发售公告中列明。
2、认购费率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费率
50万元以下
1.20%
50万元(含)以上,100
0.80% 28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万元以下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6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基金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支付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认购份额将依据投资人认购时所缴纳的认购金额(加计认购金额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扣除认购费用后除以基金份额初始面值确定。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其中,认购金额包括净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1.2%/(1+1.2%)=59.29元
净认购金额=5,000-59.29=4,940.71元
认购份额=(4,940.71+2)/1.00=4,942.71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2元,可得到4,942.71份基金份额。
4、认购手续
基金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需在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处开立基金账户,若已经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同时为基金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
29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提交认购申请,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5、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款;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 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3 个工作日后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七、认购的限制
代销网点以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投资人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八、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九、募集资金的保管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之日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的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30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具备上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届满之日或停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且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或因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31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可以以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详见销售机构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里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2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先进先出原则,即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
- 农银成长: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2号更(2009-09-19)
- 农银汇理基金:关于在中国建设银行开通旗下(2009-09-07)
- 农银成长: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08-25)
- 农银成长: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09-08-25)
- 农银汇理基金: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2009-08-06)
- 农银成长:2009年第2季度报告(2009-07-18)
- 农银成长:关于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2009-07-06)
- 农银成长:开通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网上交易(2009-07-06)
- 农银成长: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调(2009-07-06)
- 农银成长: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2009-04-21)
- 投资总监掌舵新基金助发行(2009-09-17)
- 投资总监掌舵新基金助发行(2009-09-17)
- 今年中期只有单只基金持有的部分个股一览(2009-09-17)
- 机构漏夜赶考小散卖筹下轿(2009-08-25)
- 沪指盘中重回3000点 主力齐发抄底信号(2009-08-24)
- 上半年份额变动榜:77%基金净赎回(2009-08-24)
- 基金仓位基本稳定 调整幅度有所收窄(2009-08-24)
- 基金仓位基本稳定调整幅度有所收窄(2009-08-24)
- 开放式基金行情(8月12日)(2009-08-13)
- 基金一周仓位测算数据一览(截至8月6日)(200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