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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上证180指数(519180)公告正文
万家 180: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2号)
公告日期 2009-10-31 来源 巨潮网
万家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2 号)1
万家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09 年第2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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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2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同18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2]8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
年3月1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9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
万家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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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绪 言
二、释 义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相关服务机构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八、基金的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
十、基金的财产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六、风险揭示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十九、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其他事项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三、备查文件
万家180 指数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2 号)
一、绪言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设立。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
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
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
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万家180 指数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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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万
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托管协议: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证券法》: 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4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10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代理协议》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对该
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代销机构: 指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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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
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证券
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交易的申请确认日
T + 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销售人向基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
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
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总值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 指注册与登记过户人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
有的由该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办理登记过户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
服务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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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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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23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23 楼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总经理:李振伟
成立日期:2002 年8 月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涛
电话:021-38619999
传真:021-38619888
电子邮箱:wut@wjasset.com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 年8 月2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目前
管理八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49%;上海久事公司20%;深圳市中航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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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拟任董事长孙国茂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级研究员,曾任天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兼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毕玉国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莱钢集团莱钢股份公司炼铁
厂财务科科长,莱钢集团莱钢股份公司财务处成本科科长,莱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莱钢
驻日照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董事李振伟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8 年6 月起从事
证券监管工作,先后任证监会济南证管办党委办公室、上市处主任科员,证监会济南证管
办上市处、机构处副处长,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机构处副处长、处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
总经理。
董事陈晓龙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上海久事公司资产管
理二部总经理助理、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久事公司资产
经营部副经理。
董事魏颖晖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职于江西长运股份
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经理。
独立董事任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东菏泽商
业局会计科长、山东经济学院院长等职,现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独立董事易宪容先生,博士,教授级研究员,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教师、香港大学经济
金融学院合作研究研究员、台湾清华大学经济系合作研究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
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金融所教授、研究员。
独立董事陈增敬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博士,教授,曾任山东大学数学院讲师、
教授、法国国家信息与自动化研究所博士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保险系访问学者、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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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现任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数学院副院长。
独立董事刘福垣先生,中共党员,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研究员,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生院农经系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学术秘书
(负责经济学科领域);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宁波市副市长;国家计划
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所长、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兼经济体制改革与
管理研究所所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和中国区域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
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柳亚男先生,1954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
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
省分行金管处副处长、山东证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等职。2002 年
至2007 年12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7 年12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孙江先生,1965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企业法律顾问。先后任职于华东政
法学院法律系、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上海久事公司。
监事余萌先生,1963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江
西农行德兴市支行科长、江西省农行国际业务部科长、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处长等职,2003 年11 月至今任江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监事李学军先生,1960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电脑部
副主任、潍坊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天同证券淄博管理总部总经理、天同证券潍坊分公司总
经理、齐鲁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等职。2009 年1 月起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及
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
监事张岱云先生,1970 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上海
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信贷科副科长、信用卡部市场科副科长、个人理财中心主任等职,
2005 年5 月至今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行渠道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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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拟任董事长:孙国茂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李振伟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杨峰先生,1963 年生,理学博士,中共党员。历任山东大学助教、讲师、
副教授等职,2000 年7 月至2002 年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
博士后,2002 年3 月至2004 年3 月在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组织与战略规划部总经
理、公司职工监事等职,2004 年3 月至2005 年9 月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规划发展部
副总监(总监级)主持工作,2005 年9 月起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甘世雄先生,1963 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山东金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从事股
份制改造及股票发行、购并重组工作多年。2004 年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欧庆铃,男,理学博士,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副教授、广州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任研究中心常务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副总监等职。2007
年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宇,本基金成立日起至2004年7月;
朱良,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
肖侃宁,2005年5月至2006年2月
潘江,2006年2月至2007年5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任:李振伟
委员:杨峰、钱华、娄明、欧庆铃、张旭伟、迟巍
李振伟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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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峰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钱华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
娄明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欧庆铃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监、万家180 基金、万家精选基金基
金经理
张旭伟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基金、万家
稳健增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迟巍女士,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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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行为,并应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以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资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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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并采用数
量化分析的技术和方法建立了风险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识别: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使用风险管理系统量化具体
的风险指标级别。
(2)风险分析:检查存在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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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度量: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
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4)风险处理: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
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
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适时加
以改变。
(6)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其中内控大纲是对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
内控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内控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
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
障制度、人力资源和业绩考核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和灾难恢复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
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经营特点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1)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
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内控防线。
(3)监察稽核部门、督察长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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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业务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三大领域,其中,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
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中国银行提供
的公司金融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以及银行汇票、本
票、支票、汇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集中支付、支票圈存及票据托管
等其他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包括储蓄存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间业务、
“中银理财”服务、私人银行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金融工
具的自营与代客业务、本外币各类证券或指数投资业务、债务资本市场业务、代客理财和
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代理及托管业务等。
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管理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不断向国际化一流大
银行的目标迈进,截至2008年末,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0,789家,其中内地机构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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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港澳及境外机构806家。内地商业银行部分,一级分行、直属分行37家,二级分行284
家,基层分支机构9,659家,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银行。
2009年上半年中国银行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05亿元,股本净回
报率(不含少数股东权益,ROE)为17.39%,总资产净回报率(ROA)为1.14%,资本充足率
为11.53%。
多年来中国银行围绕客户需求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第三方
的广泛认可。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服务,中
国银行脱颖而出,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自1990年以来,中国银行
一直荣登《财富》500强排行榜;2004至2008年,中国银行连续被《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
国最佳外汇银行”,并评为2008年度中国最佳债券和现金管理银行;2008年,中国银行在
《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排名第10位;2008年中国银行被《财资》评为中
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2008年中国银行被《金融亚洲》评为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外汇
交易银行、最佳派息政策承诺奖、亚洲最佳公司(最佳股利政策);2008年中国银行被《亚
洲货币》杂志和《贸易融资》杂志分别评为中国最佳外汇服务银行和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服
务银行;2008年中国银行被《欧洲货币》评为中国区最佳商业银行、中国区债务资本市场
最佳投资银行、香港区最佳商业银行和中国区最佳外汇服务奖;2008年中国银行再次荣获
“优信咨询(Universum)”评选的“最理想雇主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
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
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
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
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
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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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
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
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
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11月加入本行
并自此担任本行副行长。于1980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工作于多个
岗位,先后担任分行行长、总行多个部门的总经理及副行长。1978年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
大学。2002年6月起担任中银香港控股非执行董事。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
理。自2005年9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1983年7月至2005 年9月历
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
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先生出生于1962年11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博士
学位。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
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场、运营、风险与合规管理、信息技
术、行政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另外,在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
设有托管业务团队。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09年8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
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
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二期)、
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
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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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
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
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
债券、嘉实主题混合、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
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
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万家180指数、银华优势企业混合、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
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招商先锋
混合、泰达荷银精选股票、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友邦华泰积极成
长混合、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
益债券、宝盈核心优势混合、国富成长动力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友邦华泰货币、国
泰区位优势股票、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泰信债券
增强收益、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嘉实回报混合、工银全球股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
(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等78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
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创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
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
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
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
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
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
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
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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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负第一责任。部门内部设有专门的
风险控制小组,作为部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审议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定托管及投资
者服务部风险管理战略、基本原则、风险管理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检查和监督风险管理
战略、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托管业务的特点,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内部设立高级
合规官和风险与合规管理团队,具体开展部门内部内控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托管人就基
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的计提比
例和支付方法、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等事项,对基
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
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23 楼
电话:021-3861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021-6864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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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38619968
联系人:姚燕
网址:www.wjasset.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cb.com
(4)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www.95599.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111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psrb.com
(6)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888891,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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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8)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9)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号码:0755-82080714
客服电话:0755-82080409
公司网址:http://www.sdb.com.cn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12)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3)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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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5183888-86080
传真:010-65182261
(1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1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6568888 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1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00
(18)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19)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20)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21)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68634518-8631
传真:021-68865938
(2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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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23)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85252605
传真电话:010-85252655
客服电话: 0371-67639999
公司网址: www.mszq.com
(2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26)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2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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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人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长期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中国唯一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共同出资组建,公司设在北京。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有5 个部门和2 个分公司,分别是综合管
理部、登记托管部、结算部、技术部、业务发展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业务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监管。
公司经营范围:
1) 证券账户和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 证券登记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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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券托管与转托管;
4)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与交收;
5) 受发行人委托办理证券权益分配等代理人服务;
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 层(邮编:100738)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23 楼(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知亦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00 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6 楼
电话:58734119、50797371
联系人:杨翊杰、华涛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2 年11月27日《关于同意天同18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2] 88号)核准公开发售。实际募集期限为2003年2
月10日至2003年3月10日,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3年3月17日成立,
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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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者除外)。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1、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网站;
2、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它机构的营业网点;
3、有网上交易功能的销售机构的网站。
上述直销和销售代理人的名称、住所等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
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三)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
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实施日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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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5、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乘以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及注册与登记过户机
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
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T日申购成功的基金份额T+2日
后可以赎回。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
还给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
项在不超过T+7个工作日之内划往赎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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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自2008 年11 月24 日起,本基金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由不设基金
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调整为1.00 份,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程序和数额限制,但应最迟在调
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费率
1、本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1.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实际持有期递减。具体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D<1年 0.5%
1年≤D<3年 0.25%
D≥3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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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
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费 申购净额 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数
10,000元 1.5% 147.78元 9,852.22元 1.0000元 9852.22份
申购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
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 赎回金额
10,000 1.0000元 300天 0.5% 50元 9,950元
10,000 1.0000元 800天 0.25% 25元 9,975元
10,000 1.0000元 2000天 0% 0元 10,000元
赎回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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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销售等各种相关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
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赎回费用于支付基本
手续费,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进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25%。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本基金实际执行费
率在上述范围内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
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如果没有超过上述费率限额,基金管理人可自行调整,并最迟将
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
告。如超过这一限额调整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九)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注册登记办
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申购申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超过上一日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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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总份数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
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依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申请赎回
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
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4)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或在一段时间内三次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万家180 指数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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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无充分的技术
保障或充足人员支持业务处理;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可能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
或部分拒绝该笔申购申请。发生上述第(1)到第(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公告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
对于销售机构已受理的申购申请或发生上述第(6)项拒绝申购情形时,被拒绝的申购
款项将全额退划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
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时,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
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
的原则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工作日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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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投资者也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
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结束基
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本基金于2008 年5 月19 日起,开通和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方式,
基金代码:519181)和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508)之间的基金转换
业务。
1、办理时间
自2008 年5 月19 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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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业务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转换费率
转入基金
转出基金
万家180 万家和谐 万家货币
万家180 ---- 0.3%
转出基金赎
回费率
万家和谐 0.3% ----
转出基金赎
回费率
万家货币
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
转入基金申
购费率
----
万家180 和万家和谐基金转出时,转换费用的25%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4)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F)×(1-D)]/E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换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
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注册登记
机构注册登记的,转出和转入基金使用同一个基金账户,且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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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 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
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
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在T+1 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
进行有效性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办理转出基金
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销售机
构查询基金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
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
始计算。
(8)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全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万家货币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
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若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该收益将
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
效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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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
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开始时间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中确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该等
每期扣款金额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中所规
- 万家 18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2009-10-31)
- 万家 180:200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09-10-27)
- 万家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参加创业板市(2009-09-24)
- 万家基金:关于增加信达证券为基金代销机构(2009-09-02)
- 万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09-09-02)
- 万家基金: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2009-08-26)
- 万家 180: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08-26)
- 万家 180: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09-08-26)
- 万家基金:关于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变动的提(2009-08-08)
- 万家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银行股份(2009-07-25)
- 开放式基金行情(8月12日)(2009-08-13)
- 关注指数行业分布特征了吗?(2009-08-03)
- 持续现金分红能力(2009-07-27)
- 指数基金规模有望达4000亿 或推高沪指(2009-07-24)
- 指数基金基本信息一览表(2009-07-24)
- 银河证券股票型基金2009年上半年业绩排(2009-07-01)
- 银河证券股票型基金2009年上半年业绩排(2009-07-01)
- 银河证券股票型基金2009年上半年业绩排(200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