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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450003)公告正文

国富潜力: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2号)

公告日期 2009-11-04 来源 巨潮网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 年第2 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2007 年3 月5 日证监基金字【2007】56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07 年3 月22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9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6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4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7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5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76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8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8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85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9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8
第二十三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11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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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业务管理规则
指《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管理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 年6 月1 日起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04 年6 月25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 年7
月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 年6 月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 年7
月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做
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3
基金管理人: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管理规则》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
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
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
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
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买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5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日期;
T+n 日: 指T 日后(不包括T 日)第n 个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本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
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
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
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
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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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琅东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富城路99 号震旦国际大楼18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成立日期:2004 年1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4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50 年
联系人:陈明月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
股权结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49%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广西南方商业集团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办发行部主任,中国证监
会南宁特派办处长、副主任等职。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Murray Lawrence Simpson 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Franklin
Resources,Inc. 首席法律顾问及董事,Pasadena Capital Corporation (投资公
司)Pasadena, California 副执行总裁及首席法律顾问,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行政人员,Franklin Resources,Inc. 副执行总裁。现已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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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温昌伟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广西梧州大
酒店总经理,梧州地区电业公司总经理。现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裁。
董事梁国坚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广西梧州远东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索芙特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
董事金哲非女士,中国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学士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
注册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历任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机构、美
国哈佛大学计算机科学家,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资产组合分析
与投资风险部环球总管。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平雷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西壮族
自治区体改委副主任、党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现已退休。
独立董事吴真先生,硕士。历任UDI ( Eisenberg Group) 美国公司对华总助,
UDI ( Eisenberg Group) 欧洲总部对华总助,中国欧美深圳进出口公司总助,索
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Green View International Co., Ltd.
( Thailand) 董事总裁,兼索夫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Robert R. Williams 先生, 硕士。历任State Street Australia Limited,
(澳洲雪梨)执行董事,State Street Asia, 香港资深副总裁,State Street Corporation,
(美国波士顿)副行政总裁。现已退休。
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美国斯担福大学访问学者,中国
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现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何雅玲女士,本科学历。曾在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隶属摩根大通
资产管理的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
司首席法律顾问-亚洲区。
监事李慧女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营业部财务部及交易部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国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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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张志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在美国
Enreach Technology Inc.、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2007 年4 月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首席数量分析
师、投资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总经理金哲非女士,中国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学士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
士,注册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历任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机构、
美国哈佛大学计算机科学家,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资产组合分
析与投资风险部环球总管。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督察长
督察长吴显玲女士,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
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广西证
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2007 年3 月至今:朱国庆先生,1972 出生,CFA,注册会计师,复旦大学
应用数学学士,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11 年证券投资工作经历,曾任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社会保险基金部投资经理,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
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门负责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备组成员、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员并兼任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2007 年3 月至2007 年11 月:公司投资总监张惟闵先生兼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金哲非女士(公司总经理);成员:张惟闵先生(投
资总监);潘江先生(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张晓东先生(基金经理);黄林先生
(基金经理);朱国庆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刘怡敏女士(基金经理);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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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先生(基金经理);张志强先生(投资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
督察长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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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
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和发
生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
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
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定的风险指
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级别较低的风险加以
监控,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及
时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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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向其寻求咨询意
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
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监察稽核控制、人事控制等。
①业务控制
业务控制包括市场开发业务控制、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开放式基金业务控制、
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等。
市场开发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市场开发的各项业务建立明确的职责
分工,实行岗位分离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加强内部牵制,
防止错误及舞弊行为发生;制定基金销售的标准化流程,选用先进的电子销售系
统,以不断提高基金销售的服务质量和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制定统一的客户资
料和销售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实施对客户的审查制度,对客户情
况及资金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范新的电子交易
方式下的各种风险。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建立了严密的研究
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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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了投资分
析例会制度,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对策,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建立了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
要求;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建立了投资决策
审批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计划,包括各种证
券的持仓比例以及行业分布比例。基金经理按经审核同意的投资方案开展业务,
不做出超过其授权范围的投资决策;建立了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
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建立了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
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
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制定了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标准
化流程并注意流程在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监控,并有书面凭证;建立了交易员交
易上限控制制度。中央交易室针对个别交易员的从业经验及能力设置相应交易限
额,交易限额在交易系统上设定并由交易系统自动监控,以避免因交易员经验不
足、执行交易量过大等因素对交易执行质量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建立了完善的
交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②资金管理控制
资金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资金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基金
管理人的自有资金与基金资金分开并互为封闭,不相互转款、拆借、垫付,不混
合使用;坚持了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资金的筹
措和使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有关规定执行并统一管理,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并注意其安全性和流动性。
③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采取了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
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确保基金管理人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具体内容包括: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
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账务组
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基金管理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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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④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了
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
了信息技术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已经过业务、运营、监察
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⑤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编报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保证公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
披露的其他信息。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作业流程,各部门各司其职,
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⑥监察稽核控制
监察稽核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督察长,全权负责基金管理人的监察
稽核工作。督察长的任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任职条件,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任期由基金管理人章程规定;根据基金管理人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相关会议,调阅
基金管理人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
建议职能。督察长对于在稽核监察中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
进行审议;督察长独立出具监察季报、年报及其他报告,直接报送董事会和中国
证监会,同时抄送总经理。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向基金管理
人的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⑦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合理的员工报酬体系,合理确
定员工报酬水平。过低的报酬会影响人力资源的质量和运行效益,而过高的报酬
会损害基金管理人的利益,所以确定工资制度时坚持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
则;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养制度。制定科学的管理人员选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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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和方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管理人员培养制度,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
制定了员工的业绩评价和激励方案,充分调动了其积极性。
⑧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
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包括:严格规范和界定禁止员工从事的活动,并要
求员工严格遵守;完善电脑监控系统,在线实时监控基金的投资、交易活动,防
止利用基金财产对敲作价等操纵市场的行为,尤其注意观察大额买卖股票的现
象;设置投资限制表。按内幕交易的明确规定限制买卖的股票,对限制表中的股
票严禁购买,监察稽核部门根据限制表监控基金投资;对员工行为进行监察,防
止出现与基金从业人员操守不符的行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业人员从
事的行为;对员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实现集中交易制度、防火墙制度、信息控制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内幕交易的
发生。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 年8 月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业务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三大领域,其中,商业银行业
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
务。中国银行提供的公司金融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国际结算及贸易融
资业务,以及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
付、集中支付、支票圈存及票据托管等其他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包括储
蓄存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间业务、“中银理财”服务、私人银行业务
和银行卡业务等;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金融工具的自营与代客业务、本
外币各类证券或指数投资业务、债务资本市场业务、代客理财和资产管理业务、
金融代理及托管业务等。
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管理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不断向国际
化一流大银行的目标迈进,截至2008 年末,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0,789
家,其中内地机构9,983 家,港澳及境外机构806 家。内地商业银行部分,一级
分行、直属分行37 家,二级分行284 家,基层分支机构9,659 家,是中国国际
化程度最高的银行。
16
2009 年上半年中国银行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05 亿元,股本净回报率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ROE)为17.39%,总资产净回报率(ROA)为1.14%,资本充足率为
11.53%。
多年来中国银行围绕客户需求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
威第三方的广泛认可。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
和优良的服务,中国银行脱颖而出,成为北京2008 年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
伴;自1990 年以来,中国银行一直荣登《财富》500 强排行榜;2004 至2008
年,中国银行连续被《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外汇银行”,并评为2008
年度中国最佳债券和现金管理银行;2008 年,中国银行在《银行家》杂志“世
界1000 家大银行”中排名第10 位;2008 年中国银行被《财资》评为中国最佳
贸易融资银行;2008 年中国银行被《金融亚洲》评为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
外汇交易银行、最佳派息政策承诺奖、亚洲最佳公司(最佳股利政策);2008
年中国银行被《亚洲货币》杂志和《贸易融资》杂志分别评为中国最佳外汇服务
银行和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服务银行;2008 年中国银行被《欧洲货币》评为中国
区最佳商业银行、中国区债务资本市场最佳投资银行、香港区最佳商业银行和中
国区最佳外汇服务奖;2008 年中国银行再次荣获“优信咨询(Universum)”评
选的“最理想雇主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 年8 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自2003 年3 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 年10 月起任中
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
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 年10 月至1996
年10 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
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 年8 月,1981 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
1996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 年8 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
副书记、行长。2002 年9 月至2004 年8 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 年7 月至
2002 年9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 年至1994 年7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
17
生于1952 年5 月,1977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 年获得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早航先生,自2004 年8 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 年
11 月加入本行并自此担任本行副行长。于1980 年11 月至2000 年11 月任职于
中国建设银行,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分行行长、总行多个部门的总经理
及副行长。1978 年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2 年6 月起担任中银香港控股
非执行董事。
董杰先生,自2007 年11 月27 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
者服务部总经理。自2005 年9 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1983 年7 月至2005 年9 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
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
先生出生于1962 年11 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
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
年3 月23 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
场、运营、风险与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
工110 余人;另外,在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有托管业务团队。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09 年8 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
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 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
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
300 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二期)、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投瑞银稳定增利
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
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
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
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
沪深300 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
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
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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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
股票、万家180 指数、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
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
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招商先锋混合、泰达荷银
精选股票、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
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
收益债券、宝盈核心优势混合、国富成长动力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友邦华
泰货币、国泰区位优势股票、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金鹰行业
优势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嘉实回报混合、工银全球股
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等78 只证券投
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创新
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
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
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 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
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
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
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
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
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制定了内部
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负第一责任。部门内部设
有专门的风险控制小组,作为部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审议和决策机构,负责
审议决定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管理战略、基本原则、风险管理目标和重大政
策措施,检查和监督风险管理战略、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托管业务的特
点,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内部设立高级合规官和风险与合规管理团队,具体开展
部门内部内控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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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
规定,托管人就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报酬和
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
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等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复核。基金托管人
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
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
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琅东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富城路99 号震旦国际大楼18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鞠莉莉
联系电话:021-3855 5678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20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联系人:田耕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1
网址:www.bankcomm.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 7013
传真:010-6554 0827
联系人:金蕾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2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psbc.com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吴海鹏、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 号
23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胡昱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0769-2211811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5)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 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7413
24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武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5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 8047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75
业务联系人:杨盛芳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26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银大厦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5)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傅咏梅
网址: www.qlzq.com.cn
27
(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 www.gf.com.cn
(2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29)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营业网点(北京):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 莫晓丽
联系人电话:010-66045529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 www.txjijin.com
(3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 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徐翔
传真: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3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中河南路11 号万凯商务楼A 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 号万凯商务楼A 座
29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俞会亮
联系电话:0571-85776115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96598.com.cn、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3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248
联系人:张小波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3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梦诗
联系人电话:021-68634518-863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www.eestart.com
(3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5
30
传真:0755-82825560
基金业务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21-82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36)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通讯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 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公司网站:www.scstock.com
(3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57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王邦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或95578、安徽省内客服电话:9688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3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人:谢秀峰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31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3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4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4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 号投资广场18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 号投资广场18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4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94608-6460
传真:010-62296854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全国)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44)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联系人:严俊权
客户咨询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33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琅东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富城路99 号震旦国际大楼18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董卫军
联系电话:021-3855 560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 8888
传真:021-61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单峰
3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2007 年3 月5 日证监基金字【2007】56 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为
2007 年3 月15 日至3 月19 日,募集的净销售额为 8,756,545,930.64 元人民币,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320,779.84 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
总户数为 251,360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基金在募集期
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 8,756,545,930.64 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320,779.84
份,两项合计共8,756,866,710.48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
投资者所有。
3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7 年3 月22
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构。目前的代销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菀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例如: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
始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7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
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即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
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
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
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38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