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行情
基本信息
股东股本
公司高管
财务数据
分红派息
公司公告
发行上市
相关资讯
合肥城建(002208)公告正文
合肥城建: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 2008-12-17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公告编号:2008038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拟定于2009年1月1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要议程及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王晓毅先生为董事;
1.12选举张金生先生为董事;
1.13选举郑培飞先生为董事;
1.14选举俞能宏先生为董事;
1.15选举杨林先生为董事;
1.16选举张牧岗先生为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2.11选举赵惠芳女士为独立董事;
2.12选举潘立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2.13选举李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丰淮阳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蔡子平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
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七、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
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
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
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
公室。
3、登记地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信函登记
地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304室;邮编:230061;传真号码:
0551-2661906。
八、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三年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
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将
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组成、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组成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
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董事及监事任期为三年。
(二)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自本通知公告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自本通知公告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自本通知公告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即2008年12月22日前)按本通知约
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董事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将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在监事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将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四)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1、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款所述事实: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2)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等)中的任何人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4)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6)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与公司存
在利益关系的人员、机构,或在该等机构中任职的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
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供下列
文件:
(1)董(监)事候选人提名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
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司通知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通知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推荐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08年12月22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
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在邮寄前传真至0551-2661906,
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董(监)事候选人提名推荐书”的原
件必须在2008年11月19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九、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联系人:田峰,联系电话:
0551-2661906。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推荐书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推荐书
提名人:
提名的董(监)事候选人类别:董事□ 独立董事□ 监事□ (请在方框里
打“√”)
候选人姓名:
候选人年龄:
候选人性别: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 /否 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
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如有)
提名人:(盖章/签字)
日期: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
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
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表决。
序号 议案 表决情况 说明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 名非独立董
事
1.11 选举王晓毅先生为董事 票赞成
1.12 选举张金生先生为董事 票赞成
1.13 选举郑培飞先生为董事 票赞成
1.14 选举俞能宏先生为董事 票赞成
1.15 选举杨林先生为董事 票赞成
1.16 选举张牧岗先生为董事 票赞成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
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
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6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2.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 名独立董事
2.11 选举赵惠芳女士为独立董事 票赞成
2.12 选举潘立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票赞成
2.13 选举李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票赞成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
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
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3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丰淮阳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
事
票赞成
3.2
选举蔡子平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
事
票赞成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
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
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2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潘立生)(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二](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赵惠芳)(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潘立生)(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健)(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赵惠芳)(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健)(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2008-12-17)
-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2008-12-17)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008-12-17)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08-12-13)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008-11-29)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风集团(2008-11-28)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风集团(2008-11-26)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2008-10-30)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008-10-30)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2008-10-07)
- 地产板块利空传闻澄清 合肥城建领涨(2008-04-17)
- [新股]合肥城建28日上市 券商最高目标(200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