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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601919)公告正文

中国远洋: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 2008-12-23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会议时间:2009 年2 月6 日(星期五)14:00 时召开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 股权登记日:2009 年1 月5 日(星期一)
    四、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 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
    五、 会议审议预案(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之预案
    六、 会议通报事项
    有条件接受寇文峰先生辞任独立监事2
    审议资料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之预案
    各位股东:
    目前在境内市场上可选择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以及一般可转债等。其中,中
    期票据与其他融资方式比较,具有审批简便、期限较长、募集资金投
    向形式灵活等优点。
    有鉴于此,公司拟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的方式为公司储备更多营运
    资金,以满足公司在未来营运中的各项资金需求。
    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公司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按下列发行计划发行中期票据:
    1. 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 亿元
    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2. 发行期限:不超过10 年;
    3. 发行利率: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不高于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优惠利率;
    4. 发行对象:仅面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5. 发行方式: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发行;
    6.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公司未来营运所需的港口费、燃油费、3
    人工费等各项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银行借款。
    以上预案已于2008 年12 月20 日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于交易商协会注册
    后实施。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意一位董事在上述发行
    计划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修改并签
    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请示、注册报告、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聘任相应的
    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
    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申请豁免定期披露财务信息或
    其他信息),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有条件接受寇文峰先生辞任独立监事
    关于有条件接受寇文峰先生辞任独立监事的具体情况,敬请参阅
    本公司于2008 年12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独立监事辞
    任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1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