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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香(600225)公告正文

S*ST天香:关于2008-临053号公告附件及股东大会文件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1-07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ST天香 公告编号:2009-临001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临053 号公告附件及股东大会文件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08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2008-临053号公告及其附件,于2009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因工作疏忽,公司上述已披露文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第十条内容刊登错误,现予以更正,并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更正后的内容如下: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