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查询:

天马股份(002122)公告正文

天马股份: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3-24

    证券代码:002122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5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2、召开地点:杭州市石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4、召集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马兴法先生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4,807,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9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1、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23、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确认公司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马兴法、沈高伟、马伟良、罗观华、刘建荣、郭海洲、张趫凡、罗继伟、辛金国等9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张趫凡、罗继伟、辛金国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数总数为1,843,269,660票(204,807,740×9),会议选举结果如下:(1)选举马兴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票。
    (2)选举沈高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票。3(3)选举马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票。
    (4)选举罗观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票。
    (5)选举郭海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票。
    (6)选举刘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2,734,740票。
    (7)选举张趫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票。
    (8)选举罗继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票。
    (9)选举辛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04,784,940票。
    10、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同意本届监事会提名陈建冬先生、沈有高先生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监事选举累积投票数总数为409,615,480票(204,807,740×2),会议选举结果如下:(1)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04,807,640票。
    (2)选举沈有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04,677,640票。
    1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与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1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413、关于受让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6.03%(4,055万股)的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8,718,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166,089,000股。
    14、关于受让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贵州天马虹山轴承有限公司10%的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8,718,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166,089,000股。
    15、关于受让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10%的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8,718,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166,089,000股。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4,807,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政村、张琦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