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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600109)公告正文

国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公告日期 2009-03-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需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八条 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
    第九条 本工作规程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