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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北亚(600705)公告正文

S*ST北亚:2009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公告日期 2009-03-31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 北亚 编号:临2009-007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九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二OO 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09 年3 月24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OO 九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
    年3 月30 日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参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请公司200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司聘请天健光华(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 年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时,
    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公司独立董事郝坤先生、赵玉娟女士、刘彦女士在本次董事会会
    议召开前认真审议了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2
    以上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于宗元由于身体原因提出辞职申请,董事会批准其
    辞去所任职务。
    另,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董事会免去总经理助理朱心宁所任职务。
    董事会感谢于宗元、朱心宁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一)会议召集人: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三)会议时间:2009 年4 月15 日(星期三)9:30 时;
    (四)会议地点:哈尔滨和平邨宾馆和平会堂203 会议室(哈尔
    滨市中山路171 号);
    (五)会议审议事项如下:关于聘请公司2008 年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 年4 月9 日(星期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3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
    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和被代理人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09 年4 月13 日(星期一)9: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哈
    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 号新吉财富大厦23 层)。
    (八)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安济隆先生
    电话:0451-84878661 传真:0451-84878660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九年三月三十一日4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
    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二○○九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聘请公司2008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1、请在相应的投票意见栏划“√”。二种意见中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二项
    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 若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
    3、 本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2009 年4 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就2009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提出的聘请公司2008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200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聘请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独立判断,一
    致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示
    同意。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关于董事会同意公司副总经理于宗元辞去所任职务、免去总经理
    助理朱心宁所任职务的事项,我们基于独立判断,一致认为该事项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郝 坤
    独立董事:赵玉娟
    独立董事:刘 彦
    二00 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