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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公告正文

东信和平: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4-22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第1页共4页证券代码:002017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09-11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1日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202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346,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66%。本次大会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八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第2页共4页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审字〔2009〕第500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296,904.63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29,690.46后,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122,941.5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590,155.68元。结合公司2009年运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和派送红股,滚存至下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提案》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提案》。即:
    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一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公司2008年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第3页共4页务审计机构,应向其支付审计费用30万元。
    7、《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提案》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表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提案》。选举许立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82,346,969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09年4月1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09年4月1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第4页共4页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