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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海金属(002182)公告正文

云海金属: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4-25

    证券代码:002182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09-21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4日
    2、召开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914.3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4%。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6,578,512.10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657,851.21元;
    加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53,554,092.26元;
    支付2007年普通股股利19,200,000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274,753.15元;
    经综合考虑,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年末总股本1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分配股利9,600,000元。
    根据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情况,公司不考虑2008年度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09年度申请9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和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09年度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914.324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李文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