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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公告正文

京新药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5-14

    证券代码:002020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0901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9年5月5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京新”)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所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提供保证最高限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09年4月14日和2009年5月6日发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75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7500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本公司于2009年5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上虞京新向招商银行申请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本次被担保的贷款是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9年5月12日起至2010年5月11日止,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三31三号法定代表人:王能能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7日主营业务:原料药制造、危险化学品无仓储批发、其他化工中间体销售和进出口业务贸易。上虞京新目前注册资本12756万元;上虞京新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截止2009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190.60万元,净资产10883.87万元,资产负债率65.1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同意债权展期、重组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7500万元,占公司2008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06%,占公司200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5.0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五、反担保情况介绍:
    2009年5月12日,上虞京新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书》;反担保期间为自2009年5月12日起,至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有效。期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担保有效期限并经公司同意,反担保书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
    六、备查文件:
    1、《反担保书》;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借款合同》;
    4、《京新药业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