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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600070)公告正文

浙江富润: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5-15

    600070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1证券代码:600070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09—009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006,584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26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法定承诺外,未做出其他特别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浙江富润的相关股东目前
    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承诺;浙江富润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006,58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2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600070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2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1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006,58415.6422,006,5840合计- 22,006,58415.6422,006,584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根据浙江富润2007年5月15日公告的《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2007年5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绢纺织研究所等48家法人股股东所持的24,999,224股可上市流通。
    根据浙江富润2008年5月15日公告的《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2008年5月20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7,033,788股可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2,006,584-22,006,584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2,006,584-22,006,5840A 股 118,669,17622,006,584140,675,760B 股H 股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8,669,17622,006,584140,675,760股份总额 140,675,7600140,675,760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5月15日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保荐机构名称: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A 股简称: 浙江富润保荐代表人名称: 安用兵 上市公司A 股代码: 600070本保荐机构保证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核查意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第一,改革方案概述: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润”或“公司”)之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对价安排,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4867.2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7.8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997股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股权分置方案实施的时间2006年4月26日浙江富润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15日,方案实施复牌日为2006年5月17日。
    2、浙江富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追加对价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浙江富润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2浙江富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做出了如下法定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浙江富润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除以上法定承诺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未做出其他特别承诺。
    2、公司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1)在本保荐机构的督促和指导下,参加浙江富润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完全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2)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明确发表意见如下:
    第一,承诺人严格按照承诺的约定切实履行了其承诺;
    第二,承诺人不存在因其经营与财务状况变化对其履行承诺构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浙江富润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浙江富润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根据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截至2009年末,浙江富润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3
    五、浙江富润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006,58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2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1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006,58415.64% 22,006,5840合计 22,006,58415.64% 22,006,5840
    4、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浙江富润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根据浙江富润2007年5月15日公告的《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2007年5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绢纺织研究所等48家法人股股东所持的24,999,224股可上市流通。根据浙江富润2008年5月15日公告的《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2008年5月20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7,033,788股可上市流通。
    保荐机构认为浙江富润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22,006,584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广发证券对于以下有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
    1、《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6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
    5、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15日公告的《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6、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15日公告的《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七、关于浙江富润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结论性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核查意见为:浙江富润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承诺;浙江
    富润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股权分置
    改革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5(以下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安用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