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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场(000301)公告正文

东方市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6-02

    证券代码:000301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09-01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5月27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已于2009年5月20日发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新祥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如下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充分发挥公司在吴江地方资源优势和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管理能力,公司拟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主导发起设立苏州国发东方市场纺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亿元;同时公司与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国发东方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受托管理投资公司资产。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以下相关事宜,并办理相关
    手续:
    1、公司与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主导发起设立苏州国发东方市场纺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名);
    2、公司与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国发东方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名),开展受托管理投资公司资产等业务;
    3、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苏州国发东方市场纺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拟出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第9.2款、9.3款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行为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后,不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加快
    相关事宜的办理进度,待相关协议签署时发布对外投资公告,详细披露该项投资的相关资料。
    因本次投资行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