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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汇通(000920)公告正文

南方汇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 2009-06-04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汇通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提
    名黄纪湘、周家干、崔景泉先生公司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
    名张英峰、严安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数量、专业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2、根据全体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和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声明及提名人声明,没有发现其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以及《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和尚未解除的情形,均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同意。
    3、全体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均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程序合法有效。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5、上述人士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综合上述情况,同意提名上述人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德生 黄效旦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