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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汇通(000920)公告正文

南方汇通:公司章程修正案(2009年第一次)

公告日期 2009-06-10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2009年第一次)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改一:
    修改前: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后: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二:
    修改前: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后: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