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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000671)公告正文

阳 光 城: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6-13

    证券代码:000671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09-0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09年5月20日召开的 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501,7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63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7,501,733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8日,除息日为:2009年6月19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的高管锁定股份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将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古田路56号名流大厦22层
    咨询联系人:华耀虹
    咨询电话:0591-8808922783353145传真:0591-8808922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