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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600266)公告正文

北京城建: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 2009-07-01

    股票代码:600266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09-1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
    月30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
    事长刘龙华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384,584,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
    会议审议事项及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4、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2公司2008年度以总股数74,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0.5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3,705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刘龙华为公司董事。3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 选举徐贱云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 选举陈代华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4) 选举卢桂菊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5) 选举李文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6) 选举梁伟明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7) 选举张财广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8) 选举胡俞越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4股;弃权0股,获通过。
    (9) 选举李明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0)选举梁伟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1)选举田侃为公司董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7、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胡美行为公司监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 选举汤舒畅为公司监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 选举万江华为公司监事。
    赞成384,584,1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金杜律师事务所樊林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5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另外,公司2009年6月25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监事,选举职工监事具体情况见公司2009-22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