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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000100)公告正文

TCL 集团:关于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09-11-04

    证券代码:000100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09-07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 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CL 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上市公司,代码“02618”,下称“TCL 通讯”)拟于近期向其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股份(下称“供股”)。为此目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TCL 实业”)于2009年11月3日与TCL 通讯签署《包销协议》。
    根据TCL通讯拟定的供股计划,TCL通讯于股份登记日每持有2股现有已发行股份的合资格股东将可获配发1股供股股份,每股供股股份的认购价为1.00港元。
    预计本次供股将募集资金约357,524,935港元(未剔除费用),用于发展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设计制造)业务和升级、扩展现有生产设备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TCL 实业拟全额认购可获配发的股份,按TCL 实业现持有TCL 通讯332,097,696股股份(占TCL 通讯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44%)计算,TCL 实业拟认购166,048,848股供股股份,合计认购金额为166,048,848港元。
    本次供股的认购价系由TCL 实业与TCL 通讯协商,参照市场环境、TCL 通讯股票的现行股价、TCL 通讯的最近财务状况确定,供股价占TCL 通讯股票最后交易日(2009年11月2日)收盘价(每股1.21港元)的82.64%,占TCL 通讯未经审核的每股净资产约72.46%(每股净资产约1.38港元)。
    同时,根据《包销协议》,TCL 实业拟担任本次供股的包销商,供股股份将由TCL 实业根据《包销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全额包销,如TCL 通讯的其它股东没有认购本次配发的股份,TCL 实业拟全额认购该等未被其它股东认购的股份。目前,TCL 通讯已发行的现有股份总数为715,049,870股。截止本公告之日,TCL 通讯已发行的购股权可认购TCL 通讯54,850,777股股份。如在股份登记日或之前没有人行使其已经取得的购股权,则预计本次供股的股份总数为357,524,935股;如前述购股权全部行使,则预计本次供股的股份总数为384,950,323股。
    因此,除TCL 实业拟认购166,048,848股供股股份需支付的认购金额166,048,848港元以外,根据《包销协议》,如前述购股权无人行使,则TCL 实业最多需包销191,476,087股股份,合计需投入包销资金191,476,087港元;如前述购股权全部行使,则TCL 实业最多需要包销218,901,475股股份,合计需投入包销资金218,901,475港元。
    本次供股前后TCL 实业持有TCL 通讯股份情况表如下:
    现有股本下无人行使购股权,且其他股东全额认购配售股份无人行使购股权,且其他股东均不认购配售股份,TCL 实业全额包销购股权全部行使,且其他股东全额认购配售股份购股权全部行使,且其他股东均不认购配售股份,TCL 实业全额包销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TCL实业332,097,69646.44%498,146,54446.44%689,622,63164.30%498,146,54443.14%717,048,01862.09%其他股东382,952,17453.56%574,428,26153.56%382,952,17435.70%656,704,42556.86%437,802,95137.91%TCL通讯股本715,049,870100.00%1,072,574,805100.00%1,072,574,805100.00%1,154,850,969100.00%1,154,850,969100.00%如TCL 实业认购全部供股股份,则TCL 实业持有TCL 通讯股份的比例将从约46.44%变为供股后总股本的最高约64.3%,TCL 实业可能触发须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收购准则》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以收购其它股东持有的股份。TCL 实业已向香港证监会提出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清洗豁免”),而香港证监会同意豁免的条件之一即供股需要经TCL 通讯特别股东大会由独立股东以投票方式批准。
    根据本次供股的计划和《包销协议》,本次供股的前提条件包括:
    1) TCL 通讯独立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批准供股和清洗豁免;
    2) 香港证监会执行理事同意豁免TCL 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全面要约收购”且豁免附带的条件已获达成;
    3)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或原则同意(待配股后)所有供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4) 须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将有关供股的所有文件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存档及登记;
    5) 将供股文件寄予合资格股东;及6) TCL 通讯及TCL 实业签订的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且有效。
    如供股的任何条件未能在2009年12月30日下午4时前(或TCL实业与TCL通讯协商修改的时间)之前达成,供股将不会进行。
    TCL实业认购本次供股股份(包括包销未被其他股东认购的股份)涉及的最高投资额为384,950,323港元(约人民币339,160,48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公司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3,192,669,420元)的1.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公司已于2009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该事
    项。有关上述董事会决议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9年11月4日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