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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玉源(000408)公告正文

ST 玉 源:对外担保公告

公告日期 2009-11-04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ST 玉源 公告编号:2009-35
    玉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本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签署了担保书,为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喻新华借款5500万元提供担保。
    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正式生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4月13日;注册地点:盱眙县盱城金谷园路1-29;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联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称为玉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产权关系图3.截至2008年12月31日,金国园公司总资产399053532.94元,负债总额397630694.68元,净资产1422838.26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7196189.44元。截至2009年10月31日,金国园公司总资产470775842.42元, 负债总额479656663.80元, 净资产-8880821.38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10303659.6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2009年6月25日,喻新华与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国园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金国园公司向喻新华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用于企业经营,金国园公司以坐落于江苏盱眙县盱城镇山水大道南侧面积为119983平方米,价值15901万元,编号为盱国用(2009)第021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借款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北京路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九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路联、伍宏林及本公司对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金国园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喻新华拆借资金。喻新华要求公司两大股东北京路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九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路联、伍宏林及本公司对该笔借款担保。
    经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董事会在审议该笔担保时,考虑到借款的担保部分经评估价值达15901万元,远远高于借款金额,同时金国园公司也向本公司出具承诺,保证本公司不会因此事项承担任何损失,认为该担保事项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审议同意为该笔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2510.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82%,其中逾期12210.60万元。
    六、其他本担保事项已经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督促金国园公司尽快还款,同时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玉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