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行情
基本信息
股东股本
公司高管
财务数据
分红派息
公司公告
发行上市
相关资讯
深长城(000042)公司简介
| 中文名称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CHANGCHENG INVESTMENT HOLDING CO.,LTD |
| 注册资本 | 23946万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 |
| 省份 | 广东省 | 城市 | 深圳市 |
| 法定代表人 | 马兴文 | 总经理 | |
| 董事会秘书 | 尹善峰 | 信息披露人 | 尹善峰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中路2072号电子大厦8楼 |
| 电话 | 0755-88393601 | 传真 | 0755-88393600 |
| 电子信箱 | ccdc@cctzkg.com | 公司网址 | http://www.cctzkg.com |
| 雇员总数 | 1339 | 联系人 | |
| 信息披露报纸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信息披露网站 | http://www.cninfo.com.cn |
| 成立日期 | 1994-04-30 | 工商登记号 | 4403011008906 |
| 会计师事务所 |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 | ||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管理;承接建筑安装工程;自有物业租赁; | ||
| 兼营业务 | 承接建筑安装工程。 | ||
| 发行证券一览 | 发行股票:000042(深长城); | ||
| 成立情况 历史沿革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94)18号文批准,由深圳市长城房地产发展公司于1994年9月改组为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08906号,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463,040.00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的销售、管理;承接建筑安装工程;自有物业租赁。 1994年,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4)128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计人民币56,300,000.00元。其中:发起人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存量净资产折股40,00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71.05%;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13,00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23.09%;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3,30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5.86%。 1995年5月24日,本公司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5)20号文批准,按每10股送9股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股计50,670,000股。至此,本公司总股份为106,970,000股,总股本为人民币106,970,000.00元。1996年1月18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1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法人股部分红股8,822,680股转让给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和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权62.8%和8.25%。 1996年6月30日,本公司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34号文批准,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股计32,091,000股。至此,本公司总股份为139,061,000股,总股本为人民币139,061,000.00元。 1997年2月13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4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31,984,030股普通股,其中向发起人股股东配售20,086,019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2,637,981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含高级管理人员)配售9,260,030股。至此,本公司总股份为171,045,030股,总股本为人民币171,045,030.00元。 1997年6月23日,本公司经深圳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7) 61号文批准,按每10股送4股红股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股计68,418,010股。至此,本公司总股份为239,463,040股,总股本为人民币239,463,040.00元。 1996年12月16日,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深国资办(1996)150号文批准,本公司完成了对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和收购,并经深国资办(1997)197号文批准成立长城地产企业集团,本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7年10月23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登记。 2004年4月3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7,049,651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8%)分别转让给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44,795,872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71%)和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253,779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29%);2004年11月1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4)991号文批复同意本次转让并于2004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 2004年10月13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国资委(2004)223号《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控股公司重组合并为新成立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4年10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深国资委(2004)254号《关于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划归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通知》决定,将原由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权划归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划转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83,333,496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80%)。2005年7月1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5)689号《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的批复》同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方案。2005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5)102号《关于同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准本次收购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2006年8月14日,上述国有股划转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出售了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完成主辅分离。2005年9月2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4日,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改革方案要点为:(1)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3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14,960,573股公司股份,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158股股份;(2)由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人民币61,295,303元现金, 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人民币8.841元。综合以上对价安排,以进入股改程序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06年6月16日)的收盘价人民币10.50元折算,流通股股东每10股相当于获送3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006年9月1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