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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苑(000979)公司简介
| 中文名称 |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ANHUI KOYO (GROUP) CO.,LTD |
| 注册资本 | 12400万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271号 |
| 省份 | 安徽省 | 城市 | 宿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红 | 总经理 | 吴立平 |
| 董事会秘书 | 金洁 | 信息披露人 | 金洁 |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271号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271号 |
| 电话 | 0557-3920707 | 传真 | 0557-3912448 |
| 电子信箱 | dmb@koyogroup.com | 公司网址 | http://www.koyogroup.com |
| 雇员总数 | 482 | 联系人 | |
| 信息披露报纸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信息披露网站 | http://www.cninfo.com.cn |
| 成立日期 | 1995-01-28 | 工商登记号 | 340000000018072 |
| 会计师事务所 |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制造业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
| 主营业务 | 生物工程、精细化工(不含危险品)、新型建筑材料、机械电子等领域高新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以上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蔬菜、果品、畜产品、禽蛋、水产品、粮油制品、调味品、茶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销售;本公司及 | ||
| 兼营业务 | |||
| 发行证券一览 | 发行股票:000979(*ST科苑); | ||
| 成立情况 历史沿革 |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7]50号批准证书批准,于1997年8月18日由安徽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名为安徽省科苑应用技术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6月25日更名为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第53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 股股票4,000万股,股本由5,400万股增至9,400万股。 2006年7月21日,本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方案,本公司用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7.5股,公司股本由9,400万股增至12,400万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本公司52.28%的股份。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控股股东为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77.39%的股权。2004年8月16日,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将所持本公司法人股4,914万股中758万股协议转让给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 2006年7月,根据(2005)沪一中执字第833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500万股和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200万股,共计700万股被依法裁定到上海福星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根据(2005)沪一中执字第834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280万股,被依法裁定到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名下;2006年12月29日,公司接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根据(2007)宿中法执字第06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本公司法人股1,500万股及红股(含新增股)、配股、配息以每股0.62元共计930万元变卖给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转让完成后,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87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0%,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7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1%;上海福星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5%;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其他未流通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2007年5月28日,根据((2005)沪一中执字第430号、(2005)沪一中执字第513号)裁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1026万股按第三次拍卖保留价每股1.14元,合计折价1169.64万元,抵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等额债务;对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70万股,合计折价79.8万元,抵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等额债务。上述转让完成后,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8年4月22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转让过户确认单,公司股东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中弘卓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的本公司 1100万股限售流通股的过户手续已于2008年4月21日办理完毕。目前,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87%,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