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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600104)公司简介
| 中文名称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
| 注册资本 | 655103万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 |
| 省份 | 上海市 | 城市 | 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胡茂元 | 总经理 | 陈虹 |
| 董事会秘书 | 王剑璋 | 信息披露人 | 王剑璋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3号A幢5层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3号A幢5层 |
| 电话 | 021-50803757 | 传真 | 021-50803780 |
| 电子信箱 | saicmotor@saicmotor.com | 公司网址 | http://www.saicmotor.com |
| 雇员总数 | 4173 | 联系人 | |
| 信息披露报纸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信息披露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 成立日期 | 1997-11-24 | 工商登记号 | 310000000000840 |
| 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制造业 -> 机械、设备、仪表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
| 主营业务 | 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 | ||
| 兼营业务 | |||
| 发行证券一览 | 发行股票:600104(上海汽车);发行债券:126008(08上汽债)、126008(08上汽债)、0882038(08沪汽车MTN1); | ||
| 成立情况 历史沿革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变更为现名,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1997年8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1997)41号文和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7)104号文批准,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独家发起,在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基础上,以上海汽车齿轮总厂的资产为主体、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领取注册号为31000000000084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年限为不约定年限。1997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500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0104。 本公司大股东上汽集团于2004年实施改制重组,将与汽车主业有关的资产作为出资于2004年11月29日发起设立了原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股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251号文,原由上汽集团持有的本公司70%的股权变更为由上汽股份持有。股东变更后上汽股份持有国有法人股为2,293,199,363股,占总股份的70%,社会公众股982,799,727股,占总股份的30%,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5,999,090.00元,折合3,275,999,0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005年度,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国有法人股股东上汽股份通过按一定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其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此外,上汽股份在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果本公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人民币3.98元,上汽股份将连续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人民币3.98元价位申报买入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10月24日,流通股股东获赠的股份334,151,907股正式上市流通。经上述变化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人民币3,275,999,090.00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上汽股份于2005年10月24日和2005年10月27日履行上述关于增持的承诺,以资金人民币1,000,000,255.00元在二级市场按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257,472,000股股票。至此,上汽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2,216,519,456股,占总股份的67.66%,其他社会公众股为1,059,479,634股,占总股份的32.34%。 2006年度,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汽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2006年定向发行")。本公司向上汽股份购买其合法拥有的整车企业股权、关键零部件(指动力总成、汽车底盘、汽车电子零部件)企业股权、与汽车产业密切相关的金融企业股权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同时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非关键零部件(指除动力总成、汽车底盘、汽车电子以外的汽车零部件)业务的资产(以下简称"出售资产"),和向上汽股份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8日就2006年定向发行通过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向上汽股份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275,0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公司依发行股份的数量增加注册资本;上汽股份以其拥有的购买资产(扣除本公司拥有的出售资产)认购该等股份,差额部分以现金调剂;2006年定向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依据本公司股票于2006年7月1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5.82元。据此,本公司2006年定向发行以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82元发行3,275,030,000股,上汽股份共应投入本公司资本人民币19,060,674,600.00元,其中按发行股份数量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275,030,000.00元,余额增加本公司资本公积人民币15,785,644,600.00元。 200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实际于2006年11月1日完成交易交割,本公司总股本自此增至人民币6,551,029,090.00元,其中上汽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5,491,549,456股,占总股份的83.83%,其他社会公众股为1,059,479,634股,占总股份的16.17%。 于2007年3月8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沪资产权[2007]154号文批转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2月16日国资产权[2007]122号文《关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上汽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491,549,456股划转给上汽集团。此次国有股划转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6,551,029,090股,上汽股份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上汽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5,491,549,456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3.83%。上汽股份随后于2007年7月27日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认股权及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人民币63亿元,每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每张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同时获得本公司派发的3.6份认股权证,本公司共派发认股权证22,680万份。 该分离交易可转债于2007年12月26日分离为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已于2008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8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7日止期间;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五个交易日,即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7日中的交易日(行权期间权证停止交易);认股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27.43元/股,行权比例为1:1,即每1份认股权证代表1股本公司发行的A 股股票的认购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