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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股份(600815)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XGMA Machinery Co., Ltd.
注册资本 69927万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668号
省份 福建省 城市 厦门市
法定代表人 陈玲 总经理 蔡奎全
董事会秘书 王智勇 信息披露人 王智勇
联系地址 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592-6389300 传真 0592-6389301
电子信箱 stock@xiagong.com 公司网址 http://www.xiagong.com
雇员总数 4493 联系人
信息披露报纸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成立日期 1994-01-10 工商登记号 3502001003708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行业分类 制造业 -> 机械、设备、仪表 ->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主营业务 1、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制造、加工;2、经营本企业工程机械产品、零部件及所维修备件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所辅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及所需的配套件进口业务;加工贸易业务;3、房地
兼营业务 投资 租赁 代理 服务
发行证券一览 发行股票:600815(厦工股份);发行债券:110004(厦工转债);
成立情况
历史沿革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厦门工程机械厂,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1993)052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3年12月20日证监发审字(1993)97号文核准,厦门工程机械厂于1994年1月整体改制并募集设立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5,688万股,其中,厦门工程机械厂的国有净资产折为11,688万股国家股,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公众股。公司社会公众股于1994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4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3年股利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4股红股。此次股利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1,963.2万股。 1995年5月28日,根据[厦财国管函(1994)第019号]《关于调整股本结构的意见》,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结构变动事项议案》,原厦门市财政局持有16,363.2万股国家股调整为厦门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持有15,425.2万股国家股。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4股红股并派发1.4元。经过此次股本调整和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968.728万股。 1996年9月30日,经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6)019号]文件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21号文核准,本公司实施了以1995年的总股本23,968.7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2.5股的配股方案,流通股股东全部以现金认购配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以经[厦资评估(1996)32号评估报告书和[厦国资综(1996)34号文件确认的厦门锻压机床总厂的净资产10,617.26万元及6,088.23万元现金认购配股。配股后总股本变更为29,960.91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980.91万股,社会公众股持有7980万股。 1999年,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208号文的批准,本公司原国有股持有者厦门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1,980.91万股转由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2年5月11日,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2001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转增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44,941.3799万股,其中: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2,971.365万股,占股本总额73.365%,社会公众股持有11,970.0149万股,占股本总额26.635%。2004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厦门市土地总公司签订了《关于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禾路及西郭体育厂区易地迁建补偿协议书》、《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区资产移交协议书》及《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易地迁建补充协议》。本公司在厦门市灌南工业区厦工机械工业园内的新建厂区全面建成投产。 2006年3月6日,本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规定,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厦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集团)以其持有的38,304,048股股权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厦工集团3.2股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除遵守法定承诺外,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24个月届满后的12个月内厦工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10日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并确定上述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13日,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3月15日。 2006年6月28日,本公司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449,413,7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转增89,882,759股,每股面值1.00元。 经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39,296,5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49,691,522股,占总股份的64.8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89,605,036股,占总股份的35.16%。 2007年4月18日,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0月12日“证监发行字〔2007〕359号”《关于核准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共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3,431,373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0.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3,000,004.6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13,749,23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9,250,765.03元。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82,727,93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39,193,239元,占股权比例58.20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3,534,692元,占股权比例为4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