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日期 |
2099-12-3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11614.66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4525.19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3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1131.30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4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10394.40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5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1284.2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航天资产、航信基金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股份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两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7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6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255.31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7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110.9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8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95.5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9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85.99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10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84.6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11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60.07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南京壹家人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补偿义务人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截至业绩承诺期间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12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26.5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13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25.9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14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12.7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15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383.3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航天资产、航信基金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股份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两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7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16 |
航天发展 |
2099-12-31 |
144.8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共青城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航天开元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航天开元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
上市日期 |
2099-01-0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7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527.8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18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383.5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19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346.97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20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340.22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21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246.9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22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123.4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23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117.31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24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61.7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25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468.0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26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203.3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27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175.17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28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157.6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29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155.1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30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110.13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南京壹家人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补偿义务人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截至业绩承诺期间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31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48.6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32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47.5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33 |
航天发展 |
2099-01-02 |
23.3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
上市日期 |
2099-01-0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34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1055.7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35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767.13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36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693.9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37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680.4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38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493.92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39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246.9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40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234.61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41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123.4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42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638.2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43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277.3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44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238.87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45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214.9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46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211.61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47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150.1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南京壹家人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补偿义务人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截至业绩承诺期间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48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66.3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49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64.8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50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31.8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51 |
航天发展 |
2099-01-01 |
172.3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共青城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航天开元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航天开元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航天开元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
上市日期 |
2022-07-1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52 |
航天发展 |
2022-07-12 |
11614.66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53 |
航天发展 |
2022-07-12 |
4525.19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54 |
航天发展 |
2022-07-12 |
1131.30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55 |
航天发展 |
2022-07-12 |
14437.53万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
上市日期 |
2022-05-17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56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527.8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57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383.5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58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346.97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59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340.22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60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246.9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61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123.48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62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117.31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63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61.7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承诺,若其以持有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其持有不超过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40%;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之日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70%(该70%中含上述①中的40%可解锁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目标公司已足额兑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之日起,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各自本次认购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的100%(该100%中含上述②中的70%可解锁股份)。(待跟踪) |
64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212.7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65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92.45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66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79.62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67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71.6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68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70.54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69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50.06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南京壹家人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补偿义务人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截至业绩承诺期间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70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22.12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71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21.62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72 |
航天发展 |
2022-05-17 |
10.62万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和周海霞承诺,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其用于认购本次航天发展发行股份的南京壹进制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航天发展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分四期解禁完毕,具体安排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2017年度、2018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19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锁定股份可再解禁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届满且南京壹进制已足额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截至2021年度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或补偿义务人支付了当期应补偿金额后,30%的剩余锁定股份可全部解禁。(待跟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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