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日期 | 2099-12-31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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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佳云科技 | 2099-12-31 | 526.43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甄勇应按照如下要求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10,528,649股股份:(1)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20%。(2)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50%。(3)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75%。(4)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90%。(5)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95%;(6)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2 | 佳云科技 | 2099-12-31 | 2120.03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3 | 佳云科技 | 2099-12-31 | 497.83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4 | 佳云科技 | 2099-12-31 | 541.63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5 | 佳云科技 | 2099-12-31 | 398.26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6 | 佳云科技 | 2099-12-31 | 227.58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上市日期 | 2099-01-01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7 | 佳云科技 | 2099-01-01 | 154.77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8 | 佳云科技 | 2099-01-01 | 46.45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9 | 佳云科技 | 2099-01-01 | 23.81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上市日期 | 2020-06-22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0 | 佳云科技 | 2020-06-22 | 526.43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甄勇应按照如下要求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10,528,649股股份:(1)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20%。(2)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50%。(3)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75%。(4)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源互动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后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90%。(5)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甄勇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该等股份的95%;(6)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后,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上市日期 | 2020-04-02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1 | 佳云科技 | 2020-04-02 | 619.08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12 | 佳云科技 | 2020-04-02 | 185.78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13 | 佳云科技 | 2020-04-02 | 95.24万 |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