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解禁时间表

上市日期 2099-12-31
序号 股东名称 预计上市日 新增可上市股份 限售条件
1 特发信息 2099-12-31 1166.59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第一期股份应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以二者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具体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第二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5,860万元,则第二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5,860万元,则在陈传荣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陈传荣持有的第二期股份不得转让。第三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5,860万元,则第三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5,860万元,则在陈传荣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陈传荣持有的第三期股份不得转让。第四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5,860万元,则第四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5,860万元,则在陈传荣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陈传荣持有的第四期股份不得转让。
2 特发信息 2099-12-31 728.23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分四批解除限售:1)第一期股份应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以二者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具体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该名管理层股东2014年至2017年累计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第二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二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二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二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3)第三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三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三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三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4)第四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四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四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四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
3 特发信息 2099-12-31 188.88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分四批解除限售:1)第一期股份应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以二者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具体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该名管理层股东2014年至2017年累计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第二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二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二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二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3)第三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三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三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三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4)第四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四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四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四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
4 特发信息 2099-12-31 31.48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分四批解除限售:1)第一期股份应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以二者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具体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该名管理层股东2014年至2017年累计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第二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二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二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二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3)第三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三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三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三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4)第四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四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四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四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
上市日期 2099-01-01
序号 股东名称 预计上市日 新增可上市股份 限售条件
5 特发信息 2099-01-01 364.11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分四批解除限售:1)第一期股份应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以二者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具体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该名管理层股东2014年至2017年累计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第二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二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二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二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3)第三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三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三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三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4)第四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四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四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四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
6 特发信息 2099-01-01 94.44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分四批解除限售:1)第一期股份应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以二者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具体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该名管理层股东2014年至2017年累计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第二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二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二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二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3)第三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三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三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三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4)第四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四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四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四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
7 特发信息 2099-01-01 15.74万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分四批解除限售:1)第一期股份应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以二者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具体解锁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该名管理层股东2014年至2017年累计应补偿的股份数(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2)第二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二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二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二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3)第三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三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三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三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4)第四期股份于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不得转让;若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当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则第四期股份应自目标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起立即解除限售;若目标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500万元,则在管理层股东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之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第四期股份不得转让。任意一名管理层股东第四期可解锁股份数量=该名管理层股东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