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日期 |
2099-12-3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629.34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2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57.59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3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41.13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4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32.91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5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24.68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6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153.32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7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784.94万 |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8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297.33万 |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9 |
天娱数科 |
2099-12-31 |
12249.27万 |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和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较晚日为准)不转让本次发行中其所获得的股份。
2017年09月14日公告:朱晔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石波涛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80,162,113股,合计202,654,833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7年9月17日延长至2018年9月17日。
2018年9月20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07%)在原限售截止日继续延期锁定半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8年9月18日延长至2019年3月18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公司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19年3月1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9年3月18日延长至2020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0年3月11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0年3月18日延长至2021年3月17日。
2021年3月9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1年3月18日延长至2022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2年2月2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2年3月18日延长至2023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
|
上市日期 |
2099-12-3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0 |
天娱数科 |
2099-12-30 |
128.35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11 |
天娱数科 |
2099-12-30 |
33.72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12 |
天娱数科 |
2099-12-30 |
3.03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13 |
天娱数科 |
2099-12-30 |
1.69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14 |
天娱数科 |
2099-12-30 |
1.25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15 |
天娱数科 |
2099-12-30 |
0.97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
上市日期 |
2099-01-0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6 |
天娱数科 |
2099-01-01 |
1258.68万 |
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82%。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82%-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17 |
天娱数科 |
2099-01-01 |
306.64万 |
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82%。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82%-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
上市日期 |
2023-03-3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8 |
天娱数科 |
2023-03-31 |
8098.03万 |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和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较晚日为准)不转让本次发行中其所获得的股份。
2017年09月14日公告:朱晔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石波涛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80,162,113股,合计202,654,833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7年9月17日延长至2018年9月17日。
2018年9月20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07%)在原限售截止日继续延期锁定半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8年9月18日延长至2019年3月18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公司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19年3月1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9年3月18日延长至2020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0年3月11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0年3月18日延长至2021年3月17日。
2021年3月9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1年3月18日延长至2022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2年2月2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2年3月18日延长至2023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3-3-30公告:2022年3月25日,张宇先生以最高应价成功竞得公司第一大股东朱晔先生在京东网拍平台司法拍卖的41,500,000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2%,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股东张宇先生现委托公司协助办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41,500,000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股东彭小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1,849,593股、朱晔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12,440股因合同纠纷被司法划转给颐和银丰抵偿债务,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了过户手续,颐和银丰现委托公司协助办理上述合计1,862,033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5%)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19 |
天娱数科 |
2023-03-31 |
4150.00万 |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和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较晚日为准)不转让本次发行中其所获得的股份。
2017年09月14日公告:朱晔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石波涛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80,162,113股,合计202,654,833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7年9月17日延长至2018年9月17日。
2018年9月20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07%)在原限售截止日继续延期锁定半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8年9月18日延长至2019年3月18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公司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19年3月1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9年3月18日延长至2020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0年3月11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0年3月18日延长至2021年3月17日。
2021年3月9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1年3月18日延长至2022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2年2月2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2年3月18日延长至2023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3-3-30公告:2022年3月25日,张宇先生以最高应价成功竞得公司第一大股东朱晔先生在京东网拍平台司法拍卖的41,500,000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2%,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股东张宇先生现委托公司协助办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41,500,000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股东彭小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1,849,593股、朱晔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12,440股因合同纠纷被司法划转给颐和银丰抵偿债务,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了过户手续,颐和银丰现委托公司协助办理上述合计1,862,033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5%)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20 |
天娱数科 |
2023-03-31 |
186.20万 |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和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较晚日为准)不转让本次发行中其所获得的股份。
2017年09月14日公告:朱晔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石波涛先生持有首发后限售股80,162,113股,合计202,654,833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7年9月17日延长至2018年9月17日。
2018年9月20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122,492,7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07%)在原限售截止日继续延期锁定半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8年9月18日延长至2019年3月18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公司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19年3月1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19年3月18日延长至2020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0年3月11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0年3月18日延长至2021年3月17日。
2021年3月9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1年3月18日延长至2022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2年2月25日公告:朱晔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22,492,720股,延期锁定一年,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2022年3月18日延长至2023年3月17日,锁定期届满后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解除锁定。
2023-3-30公告:2022年3月25日,张宇先生以最高应价成功竞得公司第一大股东朱晔先生在京东网拍平台司法拍卖的41,500,000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2%,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股东张宇先生现委托公司协助办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41,500,000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股东彭小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1,849,593股、朱晔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12,440股因合同纠纷被司法划转给颐和银丰抵偿债务,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了过户手续,颐和银丰现委托公司协助办理上述合计1,862,033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5%)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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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2022-07-1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21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172.76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22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123.40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23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98.72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24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74.04万 |
股份自登记至王玉辉等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 |
25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427.85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26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112.41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27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10.09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28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5.63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29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4.15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30 |
天娱数科 |
2022-07-11 |
3.22万 |
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40%-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7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7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本人(公司)获得的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即“解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各自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如按照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则解锁股份须扣除该部分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100%-截至当期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若本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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