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日期 |
2099-12-3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 |
光韵达 |
2099-12-31 |
1679.41万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 |
光韵达 |
2099-12-31 |
136.59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3 |
光韵达 |
2099-12-31 |
109.92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4 |
光韵达 |
2099-12-31 |
103.05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5 |
光韵达 |
2099-12-31 |
61.56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6 |
光韵达 |
2099-12-31 |
30.78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7 |
光韵达 |
2099-12-31 |
12.87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8 |
光韵达 |
2099-12-31 |
12.87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9 |
光韵达 |
2099-12-31 |
7.04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10 |
光韵达 |
2099-12-31 |
6.16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11 |
光韵达 |
2099-12-31 |
6.16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12 |
光韵达 |
2099-12-31 |
5.17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期满36个月,且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日。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所持股票总数×金东唐累计实现的业绩÷业绩承诺总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4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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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2099-01-0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3 |
光韵达 |
2099-01-02 |
666.25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14 |
光韵达 |
2099-01-02 |
232.41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15 |
光韵达 |
2099-01-02 |
82.64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16 |
光韵达 |
2099-01-02 |
51.65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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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2099-01-0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17 |
光韵达 |
2099-01-01 |
1221.45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18 |
光韵达 |
2099-01-01 |
426.09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19 |
光韵达 |
2099-01-01 |
151.50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20 |
光韵达 |
2099-01-01 |
94.69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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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2022-12-0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预计上市日 |
新增可上市股份 |
限售条件 |
21 |
光韵达 |
2022-12-02 |
555.20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22 |
光韵达 |
2022-12-02 |
193.68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23 |
光韵达 |
2022-12-02 |
68.86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24 |
光韵达 |
2022-12-02 |
43.04万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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